示意圖。(臺灣“聯合新聞網”圖)
電價審議會本月底前召開并拍板下月要實施的新電價,島內電價調漲已無懸念,待討論的是調漲電價的范圍與幅度。過去一個多月以來,我們看到眾多臺經濟主管部門或臺電釋出的電價調漲方案,從所有用電戶都要漲價,到工業用戶或用電大戶調幅較高,相關訊息顯然是用于“測風向”,再視外界的反應嘗試找到一個全民都可接受的電價調整方案。對產業而言,并非反對漲價,而是期待臺當局提出一個合理的電價方案。
電價調整長久以來都不是純經濟議題,而是復雜的政治議題。陳水扁時代凍漲油電價,把燙手山芋丟給下一任馬當局。馬英九時期處理油電雙漲一事未能符合外界期待,成為其首任任期最大的民怨來源,馬英九第二任任期時記取教訓,在當時的臺電董事長黃重球努力推動下,終于在2015年改革了實施長達55年的舊版電價公式。
新版電價公式的最大意義在于將電價的燃料成本與國際燃料價格掛鉤,讓島內電價上下浮動時有一客觀數據可以參考,再加上設定“超額利潤”條款,將臺電的超額利潤撥入電價平準基金,可讓電價在面臨國際重大政經變故時,可以緩解電價大幅上調的壓力。
當年為推動新版電價公式,歷經朝野激烈攻防才獲通過,但僅在前兩年試用期尚能落實其精神,在2017年新版電價公式正式實施后,再度因政治力介入,讓電價調整變成政治角力的犧牲品。從2016年10月到2017年10月,以及2018年到2022年間,島內電價歷經了11次凍漲,其中應對新冠疫情而凍漲尚有其理由,但有多次凍漲,就是明顯的政治力介入。
舉例來說,2019年3月臺電建議調漲電價6.48%,若照電價公式至少也要調高3%,但當時經濟部門強力介入,聲稱國際燃料價格即將走跌,沒有調漲電價的必要。然而,在電價決定不漲后,國際油價又繼續上漲了兩個月,讓臺電當年前八月的虧損暴增六成達到202億元(新臺幣,下同)。換言之,不論從當時的國際燃料趨勢,或從電價公式來看,都必須讓電價合理反映,當時不漲電價的原因很明顯,因為馬上就要舉行選舉。
過去八年多來的電價緩漲或凍漲,讓臺電背負了龐大的虧損,即便今年經濟部門認購臺電增資的1,001億元,仍不足以讓臺電的財務狀況過關。今年電價調整壓力大,再傳出臺當局有意補貼臺電1,500億元,這項政策除了緩解臺電的破產危機,更直接的用意其實是要降低電價調漲的幅度。然而,從民眾的左口袋掏錢補助民眾的右口袋,并非電價調整的長久之計。
電價是產業重要的生產成本,電價上揚當然會增加企業經營成本,產業界絕非逢漲必反。臺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多年前被問及電價調整一事時曾說,可以接受電價調整,但臺積電不可以一分鐘沒有電。張忠謀的談話有兩個意義,除了強調供電穩定對產業的重要性以外,一個制度合理、可長可久、可預期的電價調整機制,對產業界同等重要。去年上半年臺當局調漲電價,立刻影響臺積電第2季毛利率0.6個百分點,對其他產業的影響亦然,電價絕對是企業在評估生產計劃時最需要掌握的信息。
電價調整有高、低兩個位階,高位是能源配比,低位是因應國際能源價格的波動做出最妥切的應對。對產業而言,高位的能源配比,象是要不要重新擁抱核能等議題,并非企業呼吁就可以讓臺當局做出快速的改變。然而在電價的短期調整一事上,臺當局有責任依據現有的機制做出相應的電價調整,而非每年3、9兩月由政治角力來決定電價調整幅度。產業時時刻刻都在應對生產成本的變化,電價上漲并不可怕,就怕臺當局的電價調整機制失去了合理與可預測性。(臺灣《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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