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綜合媒體報道】12月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的周庭,公然于社交媒體表示將棄保潛逃,罔顧法紀,特區政府會全力依法追捕,并嚴厲譴責這種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特區政府勸喻周庭回頭是岸,與警方合作,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新,否則將泥足深陷,后悔莫及。
周庭 資料圖
周庭何許人也?
周庭,女,1996年出生,曾是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前副秘書長。2014年,周庭曾參與占中行動。2017年6月,周庭還與羅冠聰、黃之鋒等人在灣仔金紫荊廣場,將數塊黑布包圍廣場紫荊花雕塑。2018年1月27日上午,被香港選舉委員會裁定取消港島區議員參選資格。2019年8月30日,周庭在家中被捕,被押往灣仔警察總部。2020年11月23日上午,周庭涉非法集結案開庭,庭上承認控罪。2020年12月2日,周庭因2019年6月21日煽惑、組織及參與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成立,判囚10個月。
根據香港國安法,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庭“棄保潛逃”外交部回應:強烈譴責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
12月4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
有記者提問,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通過社交媒體宣布流亡加拿大,不再回香港。外交部對此有何回應?
汪文斌表示,香港警方已就此作出回應,強烈譴責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
汪文斌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時,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必然受到法律的懲處。
香港警方正告周庭:切勿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據中新社4日報道,因牽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正保釋候查的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日前在社交媒體發文稱,正在加拿大多倫多求學,原定12月底回港向香港警方報到,但決定不回去報到了。周庭此舉相當于宣布棄保潛逃。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4日表示,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警方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
香港警方指出,該女子于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后她于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該女子出獄后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該名女子離境。其間,該女子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該名女子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并提供文件證明已被錄取,因此警方國安處于今年9月向她發回旅游證件,并延長她的保釋至12月。
香港警方呼吁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右)、周庭(左)及林朗彥(中)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張煒 攝
多名港獨組織成員被通緝追捕 專家:犯下嚴重罪行 一錯再錯
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后,包括“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港獨”組織“學生動源”核心成員劉康等均潛逃海外。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2020年以“公務外訪”為由前往丹麥宣布“流亡”,先是到了英國,但不受待見,之后又跑到澳大利亞。今年7月,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宣布懸賞緝拿8名竄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每人懸賞100萬港元,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峰、蒙兆達、劉祖迪和羅冠聰。香港特區政府4日發出嚴正聲明,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的周庭,公然于社交媒體表示將棄保潛逃,罔顧法紀,特區政府會全力依法追捕,并嚴厲譴責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
香港時事評論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朱家健4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周庭過去曾涉嫌犯下勾結外國勢力罪,如今竟一錯再錯,香港警方可以依法申請通緝令和拘捕令,任何窩藏她和協助她潛逃的人士同涉妨礙司法公正罪等刑事罪行。鑒于周庭現正身處境外,如果當地與香港特區有引渡協議安排,香港警方可根據引渡協議,要求當地警方協助把被通緝人士引渡回香港接受審訊?!八麄円?,他們所犯下的是嚴重刑事罪行,并不是什么自稱所謂的政治犯,在正常情況下,并不能獲得他國的政治庇護?!?/p>
朱家健提到,前車之鑒,周庭的前“黨友”羅冠聰同樣已淪為潛逃境外的通緝犯,眾叛親離,其兄長更公開“割席”?!皝y港分子應該知道,在他們沒有利用價值后,只會淪為他人的棄子,一世背負逃犯污名,有家歸不得,顛沛流離,更不能堂堂正正做人,只能偶爾博取曝光以乞求生活援助?!?/p>
(資料來源:新華社、中新網、環球時報、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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